入驻企业年度考核标准
第十八条 标准化创业中心对入驻企业的最终考核管理
1、凡与神木市青创星河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标准化创业中心入驻协议的企业,且享受中心政策扶持,该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址必须在榆林市境内,营业执照悬挂于办公室内醒目位置;
2、企业需及时提供最新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简介;
3、入驻企业需指定专项联络人与创业中心进行日常工作对接,联络人必须热心负责积极配合;
4、入驻企业年终向创业中心提供一份企业工作人员花名册(包括员工姓名、性别、学历等);
5、企业在职人员大专及以上学历占50%;
6、入驻企业实行钉钉打卡考勤制度,每月打卡次数需占当月三分之二天数,创业中心每月汇总考勤报表并递交于神木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7、入驻企业参加创业中心举办的各类培训会议次数不得低于总次数的80%;
8、入驻企业需每年向创业中心提交一次工作总结;
9、入驻企业实现平均年收入至少10万元,社会公益组织除外;
10、入驻企业需向创业中心提交企业提交一次财务报表;
11、入驻企业按时进行企业工商及税务年报,且未进入黑名单、如发现企业法人征信及企业经营状态出现问题,协议自动终止;
12、按规定时间交纳应缴费用,未出现拖欠情况;
13、入驻企业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
14、标准化创业中心工作人员定期检查入驻企业办公室日常卫生情况,并列入年终考核制度;
15、配合创业中心做好培训、检查、资料提供等工作;
16、入驻企业需在评估年度周期内,获取了注册商标、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围设计专有权等自主知识产权一项(含)以上;
17、入驻企业根据企业运营情况如需变更企业信息、办公面积,需提前向标准化创业中心提出申请报告,并将更改后的营业执照等相关文件复印件交于创业中心。